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评(2017)4号文)有关规定,2022年5月20日,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对该公司原煤洗选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情况检查验收,验收组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形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为:项目已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评议,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现将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煤洗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煤洗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
附件2: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煤洗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联系人:卢春根
联系电话:15509946086
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